franchising與licensing是多國籍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兩條途徑。然而,提到franchising與licensing,我們通常感覺是相似的概念,甚至認為是可互相替代的。其實,這兩個概念是有區別的,並且內涵也不同。特許經營(franchising)是授權(licensing)的形態之一。
下面是對特許經營(F)與授權經營(L)的具體解釋與對比:
特許經營(F)的定義為: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也就是特許人,通過訂立合同,將其擁有的上述範圍內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也就是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活動。
由此可以看出,特許經營包括四個基本要素:
一,特許人必須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並通過合同形式許可被特許人使用上述經營資源。
二,雙方是一種合同關係。(雙方是相互獨立的市場主體)
三,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的要求,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特許經營是一種高度系統化、組織化的行銷方式,統一的經營模式是其核心要求之一,也是保證服務的規範性、一致性以及維護品牌形象的需要。這種統一的經營模式體現在各個方面,大到管理、促銷、品質控制等,小到店鋪的裝潢設計甚至標牌的設置等。
四,被特許人應當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
接下來,用廣泛應用的品牌授權為例來說明授權經營的問題。
品牌授權是指品牌的擁有者允許被授權商使用授權商的品牌生產銷售某種產品或提供某種服務,並向品牌授權商支付商定數額的權利金的經營方式。
進行的原因在於一個強大的品牌能夠讓消費者產生清晰的識別並喚起消費者的品牌聯想,進而促進消費者對其產品需求。比如一個SNOOPY(史努比)圖像可以賦予一個普通的杯子在產品功能性以外的品牌故事性,從而吸引喜愛SNOOPY(史努比)的消費者的購買。為了利用這種價值,一個品牌擁有者授權他的名稱、標識或者其他關於它的品牌的特徵給另一企業,用在它的產品或服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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